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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功能自闭症儿童的干预训练原则(一)

浏览次数:51 分类:低功能自闭症 分类:康复训练

低功能自闭症儿童的干预训练原则(一)

低功能自闭症儿童的干预训练原则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个别化原则

个别化原则是指在教学中,教师要从每个低功能自闭症儿童身心发展的实际水平出发,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使每个患儿都能在各自原有的基础上得到充分的发展。例如,针对不同的障碍类型,教师应根据不同的障碍程度采用不同的教育方法。轻度智力障碍是可以通过教育来发展自身能力的,而智力障碍程度越重的患儿则要通过不断训练来提高自身的能力。即使是通过评估之后属于同一类型智障程度的患儿,不同孩子的具体情况也不一样,不同的个体身心发展的缺陷也不一样,所以,他们需要的教育或训练也不同。个别化原则要求教师应该深入细致地研究和了解儿童。教师应该了解每个患儿的致病原因、智力缺陷程度、言语能力和主要行为缺陷等情况,并根据不同患儿的特点制定出适合儿童发展的个别化教育计划,在此基础上对他们进行教育或训练,从而获得补偿性的教育。

二、形象化原则

形象化原则是指教师在教学中借助于形象性的教具(如画图、图表、实物、模型、幻灯、投影、电视等)去帮助孩子加深对教学内容的感受和理解,从而使孩子更好地掌握较抽象的知识与技能。低功能自闭症儿童以形象思维为主,抽象思维发展很差。再加上患儿生活经验比较贫乏,表象不丰富、不清晰、不准确,与现实之间有很大的差距,这导致他们在学习过程中难理解和掌握比较抽象的知识和复杂的技能。但是,借助各种形象化的手段,患儿能更直观地了解学习内容。形象化的教学手段还可以促进他们抽象能力的发展,有利于发展他们复杂学习的学习能力。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给予更多的机会让孩子学会观察,鼓励他们去体验,并从感性认识角度入手理解和掌握知识。

关于低功能自闭症儿童的干预训练原则,我们将在下一篇文章中继续为您分享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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