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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将儿童孤独症纳入门诊慢性病保障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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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将儿童孤独症纳入门诊慢性病保障范畴

日前,为加强对孤独症群体的关爱,切实减轻孤独症儿童家庭负担,江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将儿童孤独症纳入门诊慢性病保障范畴。

孤独症是一类发生于儿童早期的神经发育障碍性疾病,以社交沟通障碍、兴趣狭隘、行为重复刻板为主要特征,严重影响儿童社会功能和生活质量。患孤独症的孩子往往对周围的世界视而不见,仿佛生活在自己的星球上,因此他们也常常被人们称为“星星的孩子”。

今年9月,江西省残联会同江西省医保局等11部门出台《关于加强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提出“强化孤独症儿童医疗保障。将符合条件的孤独症儿童康复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优先将孤独症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提高门诊保障水平”。

11月,江西省医保局出台相关文件,将儿童孤独症纳入门诊慢性病保障范畴,病种编码为M02207,类别为Ⅱ类,至18周岁终结。根据通知,孤独症儿童可凭三级甲等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小结”或“疾病诊断证明书”认定。

据悉,新修订的《江西省门诊慢性病、特殊病医疗保障管理办法》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施行,经认定为儿童孤独症的参保人员,自申请认定通过后即可享受门诊慢特病保障待遇。

江西省残联表示,孤独症儿童在门诊的费用经医保部门报销后,还可根据《江西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细则》享受每年不低于1.5万元的康复训练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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