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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斯伯格综合征的临床特征和诊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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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斯伯格综合征的临床特征和诊断标准

阿斯伯格综合征的临床特征和诊断标准分别是什么呢?

1944年,奥地利儿科医生汉斯·阿斯伯格发表了题为《关于儿童中的自闭性人格障碍》的论文,详细记载了4个临床病例,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理论概括,又提出了治疗建议。阿斯伯格总结了这些病例的主要临床特征,包括非语言交流的障碍(如缺乏面部表情)、语言交流中的奇特性(如对同一问题的不断重复)、社会交往中的自我中心倾向、行为方面的问题(如不听从教导、有侵犯性动作)、特殊的走路姿势、发病较早但诊断困难,以及难以与他人产生情感性的共鸣等。

1981年,英国的儿童精神病学家洛娜·温(Lorna Wing)发表了一篇题为《阿斯伯格综合征:来自临床的报告》的文章,正式将阿斯伯格的工作成就介绍给英语读者,并将具有上述临床特征的障碍命名为阿斯伯格综合征。

瑞典著名研究学者吉尔伯格(Christopher Gillberg)在1989年提出的“阿斯伯格症候群”诊断标准,其内容涉及以下六大方面:在社会性及社会交往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兴趣狭隘、表现出强迫性的兴趣和关心、语言及语言表述方面存在问题、非语言交流方面存在问题、运动能力差。1993年,ICD-10正式对阿斯伯格综合征的诊断标准做出解释,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在交流和沟通方面,阿斯伯格综合征儿童一般没有明显的语言和认知方面的滞后或障碍;

2、在社会交往方面,对阿斯伯格综合征的诊断标准与对自闭症的诊断标准完全一样;

3、在行为兴趣方面,对阿斯伯格综合征的诊断标准与对自闭症的诊断标准基本一样,但阿斯伯格综合征儿童较少对物体的某一方面或玩具的某些部分表现出不正常的专注与执着;

4、这些障碍不属于其他的广泛性发展障碍,也不属于一般的精神分裂症和强迫症等。

阿斯伯格综合征通常在儿童6岁以后被确诊(患儿在学校难于和同学建立友谊关系,通常在学龄期被发现,被诊断出来的平均年龄为8岁),即起病时间比自闭症晚,同时伴有身体动作发育迟缓现象,语言、智力方面可能在训练后达到正常甚至超常水平。阿斯伯格综合征男女发病率差异显著,男女患者比例约为4:1,该比例与自闭症患者男女比例相仿。

以上就是阿斯伯格综合征的临床特征和诊断标准,由99自闭症网为您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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