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进一步提高孤独症儿童发展问题的社会统筹层面,以便对相关政府部门起到协同作用。随着社会组织的发展,它们在孤独症等群体的社会服务过程中扮演的作用日益突出。但是,这些新型组织的相对于传统行政体系的体制外地位,给某些专业化组织的发展带来不少障碍,这在孤独症康复机构的发展过程中的影响特别突出。对于目前的康复机构发展来说,师资的稳定和专业化非常重要。要实现这一目的,除了待遇问题以外,专业队伍的培训和职称待遇问题也不可轻视。在康复机构从事培训的专业人员既有教师的属性,同时又兼具社会工作者和医疗工作者等多种专业属性。但是,因为目前这类机构的体制外属性,许多在类似体制内机构的从业人员具备的待遇,在这些社会服务机构不能得到保证,这对于这些机构的专业化发展和服务水平的提升极为不利,必须尽快予以解决。
关于孤独症儿童及其家庭各类基本需要的资源保障问题,社会救助的形式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其他物资或服务。不论其具体形态是什么,最终目的都应该是保证其基本需要的实现。政府、非政府和市场部门在这些基本需要的实现方面应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发挥最大效应。作为资源分配最有效的分配形式,市场是当今社会资源分配和人类需要满足最为有效的方式,我们应该充分重视市场,为其最大限度地发挥功效提供可能的空间。当然,对于市场的无序竞争,特别是不当逐利行为,必须有高度的警觉并加以充分的规范和防范,尤其是对于这样一个涉及儿童发展的领域。政府部门应该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孤独症儿童家庭的康复需要,以及教育、医疗、日常生活照料和养老等基本需要的实现,同时对孤独症患者这一特殊群体的就业给予必要的辅助性支持,特别是要在有限社会资源的使用方面给予必要的倾斜。在这方面,我国的社会救助政策还很薄弱,孤独症儿童的社会政策的历史更是短暂,许多问题需要在实践过程中加深认识,最终实现社会政策对弱势群体基本权益保证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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