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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印发《关于加强本市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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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印发《关于加强本市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一)

二、加强早期发现,及时开展干预

5、普及健康教育

将孤独症知识科普纳入全科医生、专科医生、妇幼保健人员、幼儿园和托育机构保教人员、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儿童福利社工等职业培训内容。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儿童服务中心开展孤独症知识科普和宣传咨询服务。

6、加强筛查诊断

落实《上海市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工作方案(试行)》,将孤独症筛查纳入0-6岁儿童健康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要求,为本市0-6岁儿童提供孤独症初筛服务,其中高危儿由区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初筛,各区妇幼保健机构及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初筛异常儿童进行复筛,并及时将复筛异常儿童转诊至具有儿童孤独症诊断能力的专业医疗机构进行诊断评估。发布并每年更新本市具备儿童孤独症筛查诊治能力医疗机构名录。

7、开展康复治疗

民政、卫生健康、教育和残联等部门,共同建立和完善孤独症儿童康复指导专家资源库,共同开发孤独症儿童家长培训与康复指导课程,依托街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服务中心等场所,为孤独症儿童家长开展培训和专业指导。卫生健康部门推动专业医疗机构向确诊或疑似的孤独症儿童家长说明诊断结果和病情的同时,告知可采取的干预康复措施、政府有关部门康复救助政策等信息。进一步提升本市医疗机构儿童孤独症诊治能力。

三、加强关爱帮扶,推进融合服务

8、推动教育融合

加强市特殊学生教育评估中心及各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建设,研究完善孤独症儿童入学评估机制。推进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融合教育,确保具备普通教育能力的孤独症儿童随班就读,无法随班就读的,采取普通学校特教班、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送教上门等方式安置。鼓励有条件的区、学校探索建立和完善助教或家长陪读制度,并提供支持服务。持续发展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接收孤独症学生随班就读。

9、实施社区融合

民政部门指导各街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将本辖区居住的孤独症儿童纳入重点关爱对象,及时更新服务需求和服务资源清单,加强家—校—社—医联动,有效开展孤独症儿童社区融合等主题活动,吸引孤独症儿童及家庭积极参与。创新开展社区融合项目,鼓励各街镇综合利用资源提供康复训练设施场所和服务。

10、支持就业融合

聚焦16-18岁孤独症群体社会融入、就业等需求,完善支持政策,开发职业体验、岗位实践、就业锻炼等社会适应性公益慈善项目。发挥就业创业见习、残疾人就业见习等基地作用,对16-18岁孤独症群体参加就业创业见习的,按规定予以相应补贴,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支持。探索开展“双就业项目”,利用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公办职业学校、社区公益岗位等资源,探索和挖掘16-18岁孤独症群体与家长同步就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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