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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困难孤独症家庭可获得补助最高1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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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困难孤独症家庭可获得补助最高1万元/年

对于符合条件的困难孤独症家庭,东莞市慈善会将0-6周岁孤独症谱系障碍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救助。该项目今年的总预算为350万元,将视符合条件的人数确定人均资助标准,每人最高不超过1万元(含)/年。

根据《东莞市扶助残疾人办法(修订)》,对在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接受抢救性康复服务的、0-6周岁的莞籍孤独症儿童,采取政府补助的方式,按2.5万元/人/年的标准给予补助。但对于在东莞居住且工作的非莞籍困难家庭0-6周岁孤独症儿童,东莞暂时没有相关救助政策。

针对这种情况,东莞市慈善会将对符合条件的莞籍、非莞籍困难家庭0-6周岁孤独症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救助,具体由东莞市辖区内具备相关康复资质且与市慈善会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的医院实施。

东莞市辖区内与市慈善会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的康复医院包括:东莞市妇幼保健院、东莞市康复医院、东莞市桥头医院、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东莞市儿童医院)、东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东莞市人民医院。

2022年,该项目总预算为350万元。项目将对自愿报名并经审核通过的孤独症儿童纳入资助范围,视符合条件的人数确定人均资助标准,最高不超过1万元(含)/人/年,具体以抵扣资助对象康复服务费用的形式进行资助。此外,对同一救助对象在12个月内只救助一次。

对于符合资助条件者,将一次性发放10张《东莞市慈善会“星光行动”孤独症儿童康复资助代用券》。资助对象可自主选择合作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并向合作机构按月提交“代用券”。市慈善会原则上每季度凭各合作机构收取的“代用券”及相应结算票据,与其结算并划拨相应资助款。在资助有效期内,各合作机构按资助标准据实抵扣资助对象康复服务费用。

一、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东莞市困难家庭孤独症儿童可以申请资助:

1、年龄为0-6周岁;

2、具有市级以上(含市级)相关资质医院的诊断证明;

3、非东莞户籍申请人同时还须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东莞居住且工作,并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申请人出生在东莞;父母双方或一方近六年内在市内连续缴纳社保一年(含)以上。

二、申请方式

监护人陪同申请人,前往东莞市慈善会签约的项目合作医院或市慈善会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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