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症儿童家长们看过来:一个重磅好消息来了!我国将实施残疾儿童救助制度,只要孩子是精神或智力残疾,就可以享受制度带来的福利!
日前,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将于2018年10月1日起全面实施包括孤独症儿童在内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意见》明确,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0-6岁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有条件的地区,可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也可放宽对救助对象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救助内容包括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
《意见》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由残疾儿童监护人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县级残联组织提出申请,残疾儿童监护人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经县级残联组织审核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由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在定点康复机构发生的合规费用,由同级财政部门与定点康复机构直接结算;经县级残联组织同意,残疾儿童也可在非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
据悉,我国的孤独症儿童约200万,大部分存在精神障碍或智力障碍。遗憾的是,由于家长对孤独症的认知匮乏或对于“残疾”的偏见,其中相当一部分孩子未申请残疾证;或是受制于申请周期长,无法及时享受到残疾人应有的福利。以北京为例,2017年在残联备案的0-6岁孤独症儿童不足200人,而北京一家大型孤独症康复机构的人数就超过了这个数字。
99自闭症网小编在此提醒广大孤独症儿童的家长:千万不要对“残疾”二字讳疾忌医,如果孩子确实有重度或中度孤独症,及时为孩子申请精神或智力残疾证,才能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中受益,促进孩子更好的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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